RoHS為Directive 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簡稱,其管制是針對電子電機產品(第8類醫療裝置及第9類監控儀器除外),要求限用6種特定的化學物質如下表。表內限值是制定產品是 否符合RoHS指令的法定依據。

大山電線電纜鑑於世界各國逐漸納管RoHS指令(危害性限制物質指令)及配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電線電纜列入應施檢驗商品增加CNS15663第5節 「RoHS含有標示」檢驗標準的要求,特別將相關商品含有限用物質之情形,在此作誠實標示及揭露,以促成本公司在國內販售之產品,達到等同於國際之環 保水準。

RoHS 2.0 (2011/65/EU)所規範的六種限制物質與濃度範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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